從1996年,亞洲正式進入網路商業時代,十多年來歷經幾度泡沫化的風險,最近這些年,隨著網路科技的再創新與提昇,的確讓人與人的溝通更加便捷與快速,但也衍生出許多過往的人們,不曾遭遇的衝擊,像是跟在真實世界從未曾謀面過的人,卻發生隔空交戰的網路紛爭,許多網友,不管是熟悉或不熟悉網路生態,都在這些變化中,逐漸失去了過往身心安頓的寧靜。
不管是在台灣,還是在全球,訊息的傳遞,真的作到了彈指之間,只要滑鼠輕移,左右鍵一按,未經證實的訊息,便瞬間蒸發在網路的天空,面對著分秒大量流竄在網路天空的訊息,人們對於真假能力的判斷,也逐漸地遞減。尤其是網民集體傳播行為的蝴蝶效應所造成的衝擊,讓人逐漸感受到,這世界的人們,往往缺乏對一個人設身處地真心的關懷,卻又常常在言行上,有著無謂的激情與濫情的演出,上從總統達官貴人,下到市井小民,全都活在自己營造的,一種虛偽浮而不實的想像中。
科技改變了人們溝通的方式,但改變不了人心的紛擾。有了網路之後,看似快速便捷無礙的溝通管道,卻因為缺乏了一定道德的制約,只是提供了讓許多心存僥倖不懂自制,或是挾公義與個人自由之名的網友,有了更加荒腔走板的表現。從許多動不動的網路活動召集、類似的群情激憤的公審,在看似為被害人出了一口氣,或是達到了小蝦米扳倒大恐龍與大鯨魚的暢快淋漓時,卻也同時在未經司法客觀查驗證據,就以一種「義和團拳民」的民粹式盲撞,侵害了加害人與被害者的個人隱私。
網路上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,網路快速傳播資訊的功能,其實載舟也覆舟,也因此許多為個人名譽進行保衛的爭戰訴訟,也日益地增多。如果這種言行,成了一種網路常態,未來的網路訴訟戰爭,恐怕都不再限於一地一國,而是全球化的戰爭,這也將是全球各國政府需要全面思考與面對的棘手問題。
當科技改變了人們溝通的模式,當我們真正來到了「追求更快」的生活境界時,沒有一定的網路文化制約,很難從「追求更快」大步跨到「追求更好更公平」的生活,人們,都忘了這之間落差形成,很重要的一個關鍵,就在於科技進步了,但是人心並未齊驅並進,當人的心智沒有變得更清明,面對日益複雜的網路行為,就成了一顆顆的未爆彈,只是,不知道何時會在自己身邊引爆。
而在網路世界優遊,即使是平常小心翼翼的網友,也都難免偶有擦槍走火的爭執發生,加上一些野心分子,在網路上的刻意煽動,許多的人身攻擊,常常是未審先判,企圖利用群眾的盲從與力量,行影響司法判決之實,當然另一方面,也是台灣的司法、立法與媒體環境,的確都衍生了一些病症,才讓許多平民百姓,在走投無路求助無門的情況下,選擇了網路集體討論,這樣兩面刃的方式來反擊。
隨著台灣社會的民智漸開,過往難以啟齒或是被隱藏在檯面下的違法事件,一一透過了大眾傳媒的報導無所遁形,從學校到醫院,從軍隊到警政司法系統,一些原本該是教化人心保護群眾權益的地方,卻因為一些老鼠屎的染黃染黑與貪污,讓民眾逐漸對於這些過往代表著「公正廉明」的教育殿堂,與司法明鏡高懸的法院,甚至是救人性命勝造七級浮屠的醫院的專業良知,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質疑。
而在另一方面,更令人扼腕的是,反過來說,大部分真正在這些專業崗位上,兢兢業業努力的人才,卻又受到了黑道的染指,台灣的社會,專業跟非專業的好人,都同感痛苦,人們要求得安居樂業,成了一種難如上青天的渴求,網路,卻成了『爆料」與「未審先判」的天堂,再加上一般人對於專業知識的一知半解,往往都讓真相在尚未浮出之前,就被激情演出的社會大眾口水所淹沒。
於是台灣社會,在人人以個人自由無限上綱的放縱下,過往一些享受慣了權力在握滋味的老一輩,依舊眷戀著權力不肯下放,尤其是政界大老,多得是老而不死與小丑跳樑的言行四處流竄,,完全給人一種不知今朝是何夕的荒誕;而中生代,在經歷了年少時戒嚴時期的壓迫限制,明白如今的自由民主得來不易,卻又因為初嚐自由的美好滋味,於是濫用了自由民主,而對於年輕一代的教育,為了表現自己不同於上一代的蠻橫,也深怕一個不小心,就被戴上了不民主的帽子,便曲意媚眾多所縱容,讓台灣的新生代禮失之諸野。
而年輕的一代,在未經人生歷練與社會洗禮,卻在網路的天空中,受到許多似是而非的影響。對於社會事件,常憑著一己的義憤填膺,或是同儕集體的情感制約,就橫衝直撞地四處揪團戰鬥。從最近層出不窮的新聞報導,關於「團購」產生的消費糾紛,剛好給所有人上了一課。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「殺頭的生意有人敢,賠錢的生意無人做」,商人何其精明,哪會經年累月地做著賠錢的生意。
團購的概念,無非是源自於將許多消費者,抱著「佔便宜」的心態集結出發,出發點立意就有待商榷,自然買賣雙方,成天到晚諜對諜各施奇招,人數一多,店家與消費者兩方,自然都有品質良莠不齊的風險,與其每次重複著從「快樂糾團」到「受騙上當」,再到「連署抗議」的惡性循環,應該要有一個更高的網路制約,不管這制約,是來自於網路的新民主自由文化共識的形成、還是本於網民的自我約束,或是源自於道德與法律的規範,才能讓那些是非不分,深入各行各業,沒有民主應有的素養的消費者與店家,卻高喊著網上自由的網民,不再任意隨心所欲,大展烏賊戰術,利用網路推波助瀾無波生瀾。
網路科技的創新突破日新月異,的確讓人與人的溝通速度與空間變快了也近了,古人說的天涯若比鄰,早已落實在許多人的生活裡,但是在網路的背後,關於人與人之間的心靈距離,卻是更遠了。每一個人每天上網,要面對的第一個課題,就是「判斷真假」,但悲哀的是,現代人讀書少,盲從多,忙著發表對萬事萬物的議論,唯獨看不見自己的紛擾混沌。所以面對著網路上有心人的操弄,表面上的確是滿足了小蝦米鬥倒大鯨魚的正義雄心。
但其實有多少人,在發表評論之前,或參與網路召集之前,曾經對於事件的始末,要評論的人事物,作過全盤的了解後,經過思考再發表,大家不妨捫心自問,可想而知是很少的,於是網路上所接收的資訊,經過了網路科技特性的分享與轉載功能,讓謠言傳播的能力更加迅速,往上網下的虛實難辨,讓判斷與拿捏分寸,愈發地困難。
不可否認的,也都是因為一個個不同的網站部落格平台,才讓我們跨越了時空、年齡、教育、職業與性別的藩籬限制,盡情在自己的部落格展現自我,或發揮想像力去創作,也結交了許多在現實生活中,可能從未謀面,但卻在虛擬的網路天空中,意氣相投的好朋友,也因為這些好友的用心與真誠以對,才讓我們對網路部落格平台,產生了依依不捨的感情。
科技是死的,人是活的, 一切發生在部落格上的喜怒哀樂,說到底都還是人的因素,不管一個人的才氣有多縱橫,下筆論述有多清晰條理,深刻有內涵,也不管一個人是多麼詞不達意,腹伺甚窘。真心,是永遠無法掩飾的,也是恆古以來人與人之間相處,唯一的衡量標準,有心,即使沒有燦爛如花的才華,一樣讓人感受溫暖,無心,就算才高八斗也不值得去崇拜。
台灣的民主,從解嚴至今,歷經了將近三十年的震撼教育,已經讓市井小民都明白,聰明的人,如果缺乏私德,他們的聰明才智與辯才無礙,只會對整個國家社會傷害更大。普羅大眾,也許沒有聰明到可以一次都不上當,但人們總是懂得從經驗中記取教訓,受騙上當一次是難免,如果同樣的人再騙你還得手的話,那就真的是自己不夠警醒,怨不得別人了。
在網路的世界裡,正因為沒有年齡、性別、教育、世代的限制,所以每一個人有機會去感受一整個社會裡,不同領域人們的思考邏輯,有了更全面的理解,雖然有時候那樣的經驗累積,不全然都是愉快的。如果說,經營部落格的過程中,因為遇到了干擾與破壞,而有了許多的遺憾與氣憤,但不可否認的,也是因為有些朋友的用心分享與互動,才讓我們願意繼續花時間,有動力持續在網路上揮灑,屬於各自的部落格蒼穹,而不去在乎那些虛無飄渺的訪客人數與留言數,因為,每一個人的生命光陰,都是極其珍貴的,跟值得的人分享,生命才會更有意義。
這兩天一直在思考,如果有人願意在網上,浪費他們珍貴的生命光陰,做些無謂的事宜,就隨他們去吧 ! 何必為這些無謂的事情傷神,又大費周章,一篇篇長篇大論地反擊,或是鉅細靡遺地寫著,關於自家的遊戲規則與規矩。因為不懂得與不會尊重的網友,還是依然故態,倒楣的,都是我們身旁那些守規矩的,真正支持我們的好友,又要聽自己像瘋子一般發著反反覆覆的牢騷,接收我們的負面情緒,還要花心力來安慰作者,問題是這些好友何錯之有,一篇篇的長文章,懲罰到的究竟是敵是友,其實不言可喻的。
或許,古老的俗諺「一樣米養百樣人」,一句就直搗人性醜陋的黃龍,只是一般大眾總是心存良善,還抱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心態,或是不計較的仁者胸襟, 但人有聖賢愚昧,如果給胡蘿蔔吃就會乖的,當然盡量以鼓勵讚美代替責罵。但是人性有善惡,對於那些深愔又懂得利用人性的壞人,如果棍棒還敲不醒他們,那麼必要時來記「晴天霹靂」或是「暮鼓晨鐘」,也都是出於為了廣大良善群眾的安全著想。不教而殺謂之虐,那麼教了還冥頑不寧的 ,就不必再講仁義道德了。
「放下」是生命修行的最後功課,但是在「放下」之前,讓我們學著隨手撿拾路邊滾落的石子,為後人造點福,如果石子是遲早要清理的話。
(註)原創文字版權屬SJKen 個人所有,未告知隨意盜用者必究,如經本人書面同意後,分享轉載時請註明出處,謝謝您。

最近在看格友文章時,也會覺得,好像有些人很"激動", 還超乎我的認知範圍,也可能是我懂得太少,看得太少, 不過,每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,不要以文字傷人就好。 晚安! 版主回覆:(08/04/2011 09:57:09 AM) 晚安,Amy 媽咪,如果是偶而一篇兩篇的文章,或是一次兩次的回應,可能是難免的,人都有脾氣的,剛好遇上了沸點,就發生了; 但如果是常態性的發作,那就跟個人從小的成長歷程,所經歷的人事物都有關的。人的言論自由,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限,只是很多人都難做到。
部落格文章寫久了 難免會遇見撞牆期 不是對太多事看不過去 就是給自己加上了太多的期許與壓力 或許 大家該想想當初寫部落格的初衷 回到原點再開始 當初想要分享的就繼續分享 想要發洩的就繼續發洩 回到最初的美好 ^^ 版主回覆:(07/12/2011 03:06:25 PM) 午安,你說得很對,但人性如此,所有的心情起伏,都是一種生命的經歷與成長,就看每一個人是如何從中反省與學習,重新再出發。
你這篇我還蠻有感覺的 很早之前我就一直有一種感覺 這種網路連署網路抗議的活動說實在的根本是另一種的民主暴力 而偏偏現在的社會現在的媒體通通以網路以鄉民意見為依歸 似乎只要標榜網友連署或是網友什麼的就是對的就是正義 有些情況根本連背後的詳細都不了解下, 媒體甚至社會都跟著這虛擬的網友氣氛在起舞 每每都都讓我看的搖頭,究竟群眾是要盲目到什麼地步...... 版主回覆:(07/13/2011 04:42:37 AM) 網路的發達,人性卻沒跟著提升,加上這二十年來媒體人、演藝人與法律人的墮落,改變也動搖了整個台灣的人心與社會結構,讓整個台灣充斥著淺薄作戲,又無知的文化,網路上的年輕族群,更容易遭到蠱惑煽動,每個人都想一夕成名,卻不再像以前的人用功充實自我,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,就成了難以挽回的沉淪。
我覺得就是太多人太閒,然後心靈也過於空虛了...... 無聊的狀況下做的事,有時用道理是很難說明的,因為就是無聊而已。 版主回覆:(07/14/2011 04:25:06 AM) 你說的,可能是其中的一種原因,不同的人有著不同心態,難以捉摸。
版主你好 我們是義守大學的學生,目前正在做一份關於撰寫部落格 歷程的專題,想邀請你接受我們的訪談,是否能給我們您的連絡信箱,方便與您連繫 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isulm2011@gmail.com 謝謝! 王同學 版主回覆:(07/15/2011 01:08:14 AM) 王同學,謝謝你的邀約,我不是合適接受訪談這類主題的人選。
版主的文章看法多元 也很實在 具啟發性 看完之後頗有收穫 ! 謝謝版主的回覆,不能邀請到你 是我們的損失! 版主回覆:(07/15/2011 05:58:48 AM) 晚安,謝謝你的讚美,周末愉快!
網路已成了抒發自己情感的空間 也許天南地北無所不談 確很少有人反省自恭~~ 主觀的意見並不代表主流的意見!!! 版主回覆:(07/16/2011 12:20:40 PM) 在網上發表文章,如果是原創的文字,不管立場為何,因為人有思想,代表著個人的看法,主觀是必然的,但學會不以文霸凌其他人,或是作繭自縛自尋煩惱,可能是每一位朋友的生命功課。
不太清楚是針對什麼而發, 不過網路上的是是非非實在太多, 有時我對於一些意見、串聯雖然看不過去, 無法撼動,也只能隨它去 版主回覆:(07/16/2011 12:26:16 PM) 這是我每隔一段時間,針對網路與社會活動,所撰寫的觀察文,沒有針對單一事件而抒發,而是一些潮流趨勢,或是新聞的剖析與分享。
其實網路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變得更加遙遠 版主回覆:(07/16/2011 12:28:37 PM) 從某種層面來說,的確是這樣的。
MAY是個與事無爭的女人~應該說是怕煩怕事之人! 最近我忙著打包準備搬家~少有時間看文寫文省思! 對於格友間網路上的口水戰爭~我其實是無法接受! 人與人的相處之道應是合則來不合則去勉強不來的! 能有共鳴的知己要珍惜~但也要尊重不同氣質的人!^^ 版主回覆:(07/16/2011 12:20:01 PM) 早安, May 老師,不管是在網路還是真實世界,尊重是最基本也是唯一的準則,只是每一個人對於「尊重」的定義與感受不同,才會有那麼多擦槍走火的事件發生。
我對別人是不是在爭吵其實似懂非懂~"~ 不過這幾天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隱隱約約知道有人吵起來了(我也不知道認不認識) 格子對我來說~其實算是對現實生活的一種宣洩和一個出口~ 我會依賴...但我也知道這不是我的全部~ 從別人的文章中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但是~每個人看法不同 正所謂"道不同不相為謀" 對於別人的爭吵~我不懂...也只能靜靜看著 網路雖然方便,但正因為少了面對面 有些事情反而更多了肆無忌憚吧~ 總之~契合的人~最終還是會在一起的! 版主回覆:(07/18/2011 12:07:49 AM) 午安, 謝謝妳的留言~這篇文章不光是在講網路的罵戰,而是人心的紛擾,將來等妳接觸更多這世界不同層面後,會更有深刻的體會。
「義和團」這個比喻實在太好了! 不過這種網路群聚的事,就真的是有好有壞,好處也許就是真的能發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力量,讓市井小民得以申冤。 壞處就是可能遭人濫用,人肉搜索也常搜到錯的人,導致別人的困擾。 真的,說穿了,還是得人人心中自有一把尺,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,在尚未有法律規範的灰色地帶,真的就只能靠「捫心自問」了。 版主回覆:(07/18/2011 04:26:50 AM) 的確是那樣。 我也明白這樣的群眾運動有好有壞,像最近一個無賴的中年司機,性侵日本來台留學女大生,竟然被恐龍法官縱放交保,而且這法官離譜的判例已經不是第一樁,最扯的是法官跟加害人都是已婚有子女的人,竟然會做出這樣完全違背社會常識與群眾觀感的事情。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17/8/2v875.html 但是如果每次都要依靠群眾力量的翻鋪,那法律的客觀保護線,就失去存在的意義。
也許可以這麼說 只要在人的世界 不管個著多少帷幕 如網路或螢光幕等 所有的活動 都是一種人性的考量與互動呢 因此最終的考量也是人性啊 版主回覆:(07/18/2011 12:24:30 PM) 科技改變了很多人們溝通與互動的模式,但是人性本身的弔詭依舊存在,所以才會衍生出這麼多似是而非的糾紛。